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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商标撤三申请时间,商洛商标撤三条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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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商标撤三申请时间,商洛商标撤三条件要求

商洛商标撤三申请时间

“商标撤三”要求注册人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未使用,但注册商标会有商标局初审公告之日和注册公告之日两个时间节点,那么“商标撤三”该以哪个时间为起算点呢?“商标撤三”制度的设立是为了鼓励和促进注册商标权人使用商标,避免商标资源闲置、浪费。商标注册人也只有在注册公告后,才可取得商标注册证,因此,申请撤销注册商标,最早应当从该商标注册公告之日起计算“连续三年”。

商洛商标撤三条件要求

1、商标注册之后,如果连续三年不使用的话,就会造成商标资源的浪费,所以,对于闲置的商标,《商标法》规定了撤三制度。

2、商标在注册成功之后,不能擅自改变任何注册信息,尤其是商标文字、图形和颜色等,如果需要改变,必须要重新申请注册。如果需要改变注册人名义、地址等注册事项,要去商标局进行商标变更,否则该注册商标就会被商标局撤销。

所以企业可以合理的提出商标撤三申请,不仅可以打击他人恶意占有商标资源,还可以帮助自己扫清商标注册障碍,避免浪费商标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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