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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安徽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20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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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安徽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20万)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0年度省支持科技创新有关政策申报工作的通知

皖科资秘〔2020〕251号

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技支持“六稳“六保作用,加大支持实体经济力度,推进创新型省份和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建设,依据《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皖政〔2017〕52号)、《支持与国内外重点科研院所高校合作的若干政策》(皖政〔2018〕50号)、《支持科技型自主创业发展若干政策》(皖政办〔2019〕18号)、《关于引导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的意见》(皖小康〔2020〕2号)等规定,现就2020年度省科技厅负责的支持科技创新有关政策兑现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政策类别

1.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根据皖小康〔2020〕2号文件规定,新增R&D经费支出“双百强规上企业奖励政策,用以替换原企业购置研发关键仪器设备补助政策);

2. 开展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奖励、国家科技奖奖励);

3.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补助、新型研发机构绩效奖励);

4. 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奖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奖励、科技保险补助);

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一)申报对象

符合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已获得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奖励内容

2019年连续第3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或当年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指标得分情况,省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用奖励企业研发团队。

(三)有关说明

每一年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公室(简称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评价结果,择优提出拟奖补企业名单下发各市。

各市科技、财政和税务部门对拟奖补名单中的企业情况再次核实遴选,并通知遴选后的企业申报。

(四)申报资料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奖励申报书;

经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奖励推荐汇总表。

联络人及电话:高新处 鲍狄、苌韬 0551-62674421、62653528

5. 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和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农业种质资源库(圃)绩效奖励、动植物新品种绩效奖励、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绩效奖励、农(林)业综合实验站和农技推广示范基地绩效奖励);

6. 推进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共用(大型科学仪器共享共用补助);

7. 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应用(专利权诉讼费和专利质押贷款融资补助,中国专利奖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奖励);

8. 支持与国内外重点科研院所高校合作(支持大院大所在我省设立研发机构、开展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奖励补助)。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1. 项目申报

(1)各申报单位对照各项政策申报须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安徽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填报,如实完整填写有关基本信息,上传相关附件资料。

(2)系统网上申报开放时间:2020年8月25日8:00,关闭时间:2020年9月24日17:30(由市科技局归口推荐的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以所在市科技局通知为准)。

2. 审核推荐

(1)各市科技局和有关归口管理单位严格落实“最多跑一次要求,协调指导申报单位做好政策兑现项目资料在线填报工作;对照申报条件和要求,对申报单位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把关,并于2020年9月30日17:30前完成网上审核推荐工作,10月12日下班前将推荐文件和汇总表报送省政务中心科技厅窗口。其中中央驻皖单位以及省属及以上高校、科研机构申报政策项目由本单位直接审核推荐,其他单位申报政策项目由所在市科技局负责审核推荐。

(2)推动科研诚信审查关口前移,归口管理单位应主动组织申报单位开展信用自查,申报单位和法定代表人、项目主持人信用自查存在问题的不得推荐。

(3)为减轻申报单位负担,本年度政策兑现不再报送纸质资料,申报单位扫描上传的附件资料一定要清晰可辨,如因上传资料不清晰影响政策兑现的责任自负。

(4)需市(县)先行补助的项目,以财政资金到账单或市(县)下达的补助项目文件(明示补助具体额度)为准。

三、联络及监督电话

省政务中心科技厅窗口:0551-62999803

省科技网络中心技术支持:0551-62654951

省科技厅资源配置与管理处:0551-64691013

省科技厅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0551-62651782

省科技厅机关纪委:0551-62659375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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