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注销备案需要什么资料
企业注销备案所需要的资料:公司营业执照;国税、地税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委托授权书;银行开户许可证;印监卡;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带上公章、私章、财务章,要填表盖章;还所需要一些银行的表需要盖章。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注销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营业执照注销申请书范本
范本可参考网页链接
注销需要的材料:
1. 小规模纳税人及一般纳税人企业(有税控设备及发票的需先缴销发票和设备,缴销表格留存注销时递交所需资料)
2. 签订三方协议的先终止协议(到税务所领取表格后去银行终止,终止协议需最后注销时递交材料)
3. 《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国税
4.《纳税清算申报表》、《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地税
5. 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工商吊销的企业提供吊销证明)
7. 股东会决议(有公司股份的企业的需盖公司公章、个人股的需签字)
8. 注销申请(公司基本情况、成立至今的经营收入及缴税情况、注销公司原因)
9. 公章
10. 房屋租赁合同及发票(成立至今)
11. 审计清算报告(近三年)
注销营业执照申请怎么写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按以下写即可:
1. 个体工商户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向其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①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②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 已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且在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项的个体工商户申请注销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清税证明文号;其他个体工商户申请注销登记,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
3. 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予以签字确认。
4. 个体工商户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缴回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及所有副本。
5. 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名,请勿使用圆珠笔。
6. 在选择的类型 □ 中打√。
7. 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8、需要的材料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者由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
拓展资料:
注销申请报告也称作注销登记申请报告,因一些情况的变化,有的企业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准备停业时所写的申请报告,叫注销申请报告。
写法
(1)标题。
①直接写“注销申请报告”即可;
②也可写单位加文种,如“××企业注销登记申请报告”。
(2)正文。写明注销登记的原因,申请从什么时间开始注销,批准单位、债务情况等,最后写“特申请办理注销登记,请审查核准,予以注销”。
(3)结尾。写明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名称及公章、私章,还要写清抄报、抄送的单位。最后应写清附件。
申请注销前公司应开展公司清算,公司清算完成后便可进入公司注销申请程序,清算后、注销前公司需要出具和准备如下报告: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股份有限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者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出资人或出资人授权部门的文件。
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注销申请报告
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怎样写?
注册号: 有限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公司名称: 申 请 人 须 知 1. 签署文件和填写本申请书前,应当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及其他有关公司登记须遵守的法律、行政法规,并确知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2. 无需保证即应对提交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3. 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使用A4纸。 4. 应当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字。 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 有限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名 称 公司类型 注册号 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文书编号 申请注销登 记 的 原 因 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______款申请注 登记。 债权债务清理情况是否完结 分公司是否全部办理完毕注销登记手续 债权债务 清理情况 对外投资是否清理完结 公告报纸名称 公告情况 公告日期 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申请注销登记,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清算组负责人签字: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因公司合并、分立而申请注销登记的,清算组负责人签字栏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1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指定代表或者 委托代理人 : 委 托 事 项 :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 1、同意□不同意□修改任何材料; 2、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文字错误; 3、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4、其他有权更正的事项: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固定电话: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公司盖章) 注: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1、2、3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第4项按授权内容自行填写。 2 股东会决议 公司于 年 月 日在 (地点)召开了公司第 次(临时)股东会。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 召集,召开的时间和地点,已于 日前以 (口头/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寄/公告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股东。代表公司表决权 %的股东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 主持。经代表公司表决权 %的股东同意(代表公司表决权 %的股东反对、 的股东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鉴于 (原因),决定公司予以解散。 股东盖章、签字: 注:1、公司因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不适用此决议。 2、一人有限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不适用此决议,按封二第3条的要求提交材料。 3 清 算 报 告 根据公司 年第 次(临时)股东会决议,本清算组于 年 月 日成立,开始对公司进行清算,现已清算完毕。具体清算情况报告如下,请审议: 一、公告情况。按照《公司法》规定,本清算组在成立之日起十日内完成了通知债权人向本清算组申报债权的工作,并于 年 月 日(清算组成立六十日内),在 报纸上发布了公司决定解散和进行清算的公告。 二、债权人债权登记情况。在清算过程中,清算组共收到和登记公司债权人申报的债权 万元。 三、清偿情况。按照《公司法》的规定,依次分别支付清算费用 万元,支付职工工资 万元,支付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万元,缴纳所欠税款 万元,清算公司债务 万元,剩余财产 万元。 四、剩余财产分配情况。 。 清算组成员签字: 清算组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本清算报告为范例,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可以填写提交;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请另行起草提交。公司因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申请注销登记时不适用此清算报告。 4 确认清算报告的股东会决议 公司于 年 月 日在 (地点)召开了公司第 次(临时) 股东会。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的时间和地点,已于 日前以 (口头/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寄/公告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股东。代表公司表决权 %的股东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 主持。经代表公司表决权 %的股东同意(代表公司表决权 %的股东反对、 的股东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清算报告》。 股东盖章、签字: 注:1、因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申请注销登记时,不适用此决议。 2、一人有限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不适用此决议,按封二第5条的要求提交材料。 5 公司营业执照收缴及归档记录表 公司名称 注册号 签 字 签 字 日 期 日 期 交 执 照 人 电 话 收 执 照 人 备 注 出照日期 出 照 人 归档日期 归 档 人 归 档 情 况 备 注 6 提 交 材 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予以解散的文件。提交股东会决议(一人有限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出资人或出资人授权的部门的文件)。其中,法院裁定解散的,还应当提交法院的裁定文件;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还应当提交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决定;因违反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吊销或者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公司登记机关吊销或者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4、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通知书》。 5、清算报告. 6、确认清算报告的文件。提交股东会关于确认公司清算报告的决议(一人有限公司提交股东确认公司清算报告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出资人或出资人授权的部门确认公司清算报告的文件)。 清算组在进行清算过程中被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然后提交股东会关于确认公司清算报告的决议和人民法院确认公司清算报告的文件。 7、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8、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注: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因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申请注销登记时,不适用以上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