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清算所得能否适用优惠税率(怎么申请高新技术企业)](https://qyyi.cn//aiimages/21/44.png)
问:我公司2017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因生产经营无法维持,已申请清算,将于去年3月转入清算期。请问公司的清算所得,能否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答:《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国家必须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规定,企业应将整个清算期作为1个独立的纳税年度计算清算所得,并按照要求,在《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第12行“税率栏,填报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25%。
因此,你公司在去年度进行所得税处理时,应分为两项业务进行处理。首先应对去年1月~3月的生产运营状况进行汇算清缴,其次再进行清算。去年度汇算清缴时,假如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生产经营所得能够适用15%税率。清算所得则应适用25%的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