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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立法和司法对指明商标权人的合理使用问题的认识(什么是商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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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立法和司法对指明商标权人的合理使用问题的认识(什么是商标权)

早在1995年7月,我国工商行政管理局就对指明商标权人的商标合理使用作出过规范——《关于禁止汽车零部件销售商店、汽车维修站点擅自使用别人申请注册商标的通知》(以下简称“1995《通知》”)。1995《通知》明确指出,未经注册商标人许可,禁止汽车零部件销售商店和汽车维修站点,将中外汽车企业的申请注册商标作为招牌使用;汽车零部件销售商店和汽车维修站点,为了说明本店经营汽车零部件品种及提供服务的范围,应直接使用叙述性的文字,如“本店销售×××汽车零部件”“本店维修×××汽车”等字样,其字体应一致,不得突出其中的文字商标部分,也不得使用别人的图形商标或者单独使用别人的文字商标。1996年6月1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又下发了一道类似的通知——《关于禁止擅自将别人申请注册商标用作专卖店(专修店)企业名称及营业招牌的通知》(以下简称“1996《通知》”)。[231]1996《通知》针对的是有些地方的商品销售网点和提供某种服务的站点,未经注册商标人容许,擅自将其申请注册商标作为自己的企业名称或营业招牌使用,如Gucci专卖店、奔驰汽车专修店、迅达电梯专营店等。1996《通知》规定:未经注册商标人容许,别人不得将其申请注册商标作为专卖店、专营店、专修店的企业名称或营业招牌使用;商品销售网点和提供某种服务的站点,在需说明本店经营商品及提供服务的业务范围时,可使用“本店修理××产品”“本店销售××西服”等叙述性文字,且其字体应一致,不得突出其中商标部分。1995《通知》只是为了在1995年11月底前完成对汽车零部件销售商店和汽车维修站点使用别人申请注册商标的清理工作而下达的,在1995年12月底以前也就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1996《通知》也是为了组织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专项检查、店铺清理而下发的,严格意义上说,在1996年9月底前,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清理结果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后,其历史使命也已经完成。同时,这两个《通知》充其量也不过是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工商总局发布的一道指示,是运动式行政管理的产物,因此,两个《通知》的合理成分都没有被后来的法律法规吸收。立法规定尚付阙如,但司法实践已经意识到并开始摸索分析指明商标权人的合理使用问题了。2006年提起诉讼、2007年4月作出判决的卡特彼勒公司与长生滤清器有限责任公司侵犯商标权纠纷案中,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就指明商标权人的商标合理使用问题给出了相当详细的分析。在卡特彼勒案中,原告为美国卡特彼勒公司,被告为浙江瑞安市长生滤清器有限责任公司,被告在一批出口叙利亚的滤清器产品中使用了原告的“C”图形商标和“FORCATERPILLAR”文字,原告起诉至法院,认为被告侵犯了它的商标权。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瑞安市长生滤清器有限责任公司在滤清器产品中使用“FORCATERPILLAR”不构成合理使用,侵犯了原告美国卡特彼勒公司(CATERPILLARINC.)的“CATERPILLAR”文字和“C”图形商标。其中,在判断被告在商品上使用“FORCATERPILLAR”文字是否构成合理使用时,法院指出,“FORCATERPILLAR”紧靠在“C”图形标识之下,而该“C”图形标识系原告申请注册商标;涉案滤清器产品上所附表明被告自己商标的镭射标签粘贴可揭,底色为银白,其上英文字母亦为白色,标记本身不明显,并且字体小;原、被告的滤清器产品外观相同、颜色相近。因此,被告在其生产的滤清器显著位置以较大的字体突出使用“FORCATERPILLAR”文字,同时又未以相应方式如实表述产品来源,并且所附镭射标签系粘贴,能够较为方便地揭去,这种使用方式客观上易使相关公众联想到该产品的来源与“CATERPILLAR”注册商标人之间存在某种联络,并且不排除被告对此效果的主观故意。因此,法院指出,涉案产品对“FORCATERPILLAR”文字的使用不属于对申请注册商标的合理使用。

商标权产生及取得制度变迁历史考察(什么是商标权)
从商标权取得制度的发展轨迹来看,历史上曾经先后出现了两种取得商标权的途径:使用取得和申请注册取得。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在商标权取得的方式上具有不同的法律传统。英美法系国家以使用原则为传统,大陆法系国家则以申请注册原则为传统早期对商标提供保护的英美法国家以判例法或普通法作为保护的渊源,即商标权凭使
商标在先权(什么是商标权)
关于在先权的概念,国内外学者尚未取得一致看法。有学者认为,相对于商标权而言,在先权系指别人在待申请注册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注册以前依法享有的民商事权利。还有的学者认为:在先权利(priorright),或先前权利,严格讲不是法律上的1个特定概念。人们通常所说的在先权利,是指同一权利客体,能够同时或
商标权特征(什么是商标权)
(1)商标真实性。商标是否基于产品的实际能力,是否传达明确的理念及价值观,满足消费者对其的期望。(2)商标清晰性。(商标定位和阐述是否清楚明晰)。商标价值观,定位和主张是否阐述明确清晰。(3)商标得到投资方等的支持。商标运作得到和获得投资方面的支持程度。(4)商标自身领导意识和不断自我发展更新
商标权价值评估(什么是商标权)
在商标权等无形资产评估方面,英美等国家处于领先地位。尤其在美国,许多大学的商学院里都设置了无形资产价值评估的课程,也形成了许多相关的专著。例如,《商标评估》(TrademarkValuation)、《无形资产和知识产权评估》(ValuationofIntellectualPropertyand
商标权因宣告无效而终止(什么是商标权)
申请注册商标宣告无效是指已经申请注册的商标本不具备申请注册条件,由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通过法定程序宣告商标无效,从而使商标权恢复到未产生的状态。申请注册商标宣告无效制度是一种核准瑕疵补正制度,也是一种商标权消灭制度。与注销、撤销不同的,商标无效的原因是在权利形成之时即具有的,因此宣告无效的效
商标使用权税率是怎样制定的?(什么是商标权)
知识产权的使用,普遍必须有相应的措施和法律条文去保护,商标不仅仅要申请申请注册,在使用商标的情况下,还会收取相关的税率。商标在使用的情况下,必须收取相关的税率的。那么,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带有关于商标使用权税率是多少的知识吧,以供大家参考!一、商标使用权税率是多少在中
商标权行政保护成效显著(什么是商标权)
2017年,工商总局商标局着力推动商标工作重点向申请注册确权与保护维权并重转变,制定了《商标局2017年商标权保护工作要点》《商标局落实2017年商标权保护工作要点工作方案》,确保各项任务分工取得实效。(一)切实遏制商标恶意申请注册行为。面对商标恶意申请注册行为日趋规模化、专业化
商标权的消灭(什么是商标权)
商标权的消灭,是指申请注册商标权利人所享有的商标权在一定条件下丧失,不再受法律保护。商标权因申请注册商标被注销或者被撤销而消灭。一、申请注册商标的注销这是指商标主管机关基于某些原因取消申请注册商标的一种管理措施,是商标权的正常消灭情况。在下列情况下,商标局能够注销申
商标权内涵(什么是商标权)
目前为止,学者们对于商标权的含义并未达成完全一致的看法。最有代表性的主要有以下四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商标权是注册商标人对于其申请注册的商标所享有的权利(张序九,1997);第二种观点认为,商标权是法律赋予商标所有人的支配其申请注册商标之权利(刘春田,2000);第三种观点认为,商标权是注册
商标授权(什么是商标权)
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意识到能使1个商标成长强大的方法。一般而言,有些公司让别的公司使用自己公司商标名称去生产自己公司生产不了的产品,其次把自己公司的商标知名度提高。为了这个目标,无论我们是想扩大商标的知名度还是抓住与别的商标合作的机会,商标使用的许可是必备条件。以下是几个商标授权许可中必须注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