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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商标法对于维持商标专用权的使用规定(什么是商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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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商标法对于维持商标专用权的使用规定(什么是商标权)

我国新《商标法》在第49条对于维持商标专用权的使用也作了相似的规定,即没有正当理由连续3年不使用商标,任何单位或个人能够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申请注册商标。“申请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3年不使用,不但该商标不会产生价值,发挥商标的功能和作用,并且还会影响到别人申请注册或使用该商标。”与原《商标法》相比,新《商标法》对于连续3年不使用商标的撤销的规定进行了两个方面的修改:第一,将该类商标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修改为由商标局依据作为第三人的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后,由商标局撤销,这代表着商标局不能够再主动撤销未连续3年使用的商标了。第二,新《商标法》明确了被申请撤销的商标属于“没有正当理由”的不使用商标,也就是说,假如有正当的理由,例如由于不可抗力、行政审批等原因连续3年不使用商标的,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是不能提出请求撤销该商标的申请的。TRIPS协定在第19条中规定,假如申请注册的保持要求以商标付诸使用为条件,则除非商标所有者提出了此类使用存在障碍的充分理由,否则申请注册仅有在商标至少连续3年以上未予使用的情况下方可撤销。由此可见,增加“没有正当理由”限制是符合TRIPS协定的。此外1个必须注意的地方是,2013年修改《商标法》时,增加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能够申请商标局撤销“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的申请注册商标的规定。商品的通用名称是在某一范围内约定俗成,被特定行业普遍使用的某一类商品或者服务的名称,为某一行业或专业领域共同使用。商品的通用名称是缺乏显著性的,不具备商标的标示来源功能。因而按照我国《商标法》第9条的规定,是无法获得注册商标的。可是也存在这样一种情况,即本来具有显著性的商标,获得申请注册之后,由于商标所有人广告宣传不当,不积极进行商标管理,维权意识差,商标专用权屡遭别人侵犯,或是出于其他竞争者或社会公众方面的原因,导致该申请注册商标逐渐失去显著性特征,成为该类商品的通用名称。这种案例大量存在,如“阿司匹林”、“尼龙”、“电梯”等通用名称,它们在产生之初都曾是一些企业的商标,而现在它们已经丧失显著性特征,不具备标示商品来源的功能,假如再维持其商标专用权的有效性是缺乏正当理由并与《商标法》第9条的规定相分歧的,因而必须予以撤销。商标仅有通过使用才能被相关消费者所知晓,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才能够将商标标识与某1个特定商品或服务的来源联络起来。假如商标被储存起来,不加以使用,将会逐渐丧失标示来源的功能,并被消费者所遗忘,在消费者的意识中假如该标识与特定商品或服务的联络不复存在,那么赋予排他性的商标专用权将失去正当性。有学者认为:“商标之使用乃在于表彰商品之来源与出处,并向消费者保证商品品质具有满意之水准,使其认明标志,即可安心采购其所称心满意之物品,诚为表征厂商信誉及消费者信赖关系之媒介,商标须借使用才能发挥其功能。”商标显著性与商标的使用存在着密切的关系,商标终究是为了消费者的消费行为提供便利的,脱离了商标使用,即便是1个申请注册商标,也会由于被消费者遗忘而丧失商标显著性。

商标权产生及取得制度变迁历史考察(什么是商标权)
从商标权取得制度的发展轨迹来看,历史上曾经先后出现了两种取得商标权的途径:使用取得和申请注册取得。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在商标权取得的方式上具有不同的法律传统。英美法系国家以使用原则为传统,大陆法系国家则以申请注册原则为传统早期对商标提供保护的英美法国家以判例法或普通法作为保护的渊源,即商标权凭使
商标在先权(什么是商标权)
关于在先权的概念,国内外学者尚未取得一致看法。有学者认为,相对于商标权而言,在先权系指别人在待申请注册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注册以前依法享有的民商事权利。还有的学者认为:在先权利(priorright),或先前权利,严格讲不是法律上的1个特定概念。人们通常所说的在先权利,是指同一权利客体,能够同时或
商标权特征(什么是商标权)
(1)商标真实性。商标是否基于产品的实际能力,是否传达明确的理念及价值观,满足消费者对其的期望。(2)商标清晰性。(商标定位和阐述是否清楚明晰)。商标价值观,定位和主张是否阐述明确清晰。(3)商标得到投资方等的支持。商标运作得到和获得投资方面的支持程度。(4)商标自身领导意识和不断自我发展更新
商标权价值评估(什么是商标权)
在商标权等无形资产评估方面,英美等国家处于领先地位。尤其在美国,许多大学的商学院里都设置了无形资产价值评估的课程,也形成了许多相关的专著。例如,《商标评估》(TrademarkValuation)、《无形资产和知识产权评估》(ValuationofIntellectualPropertyand
商标权因宣告无效而终止(什么是商标权)
申请注册商标宣告无效是指已经申请注册的商标本不具备申请注册条件,由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通过法定程序宣告商标无效,从而使商标权恢复到未产生的状态。申请注册商标宣告无效制度是一种核准瑕疵补正制度,也是一种商标权消灭制度。与注销、撤销不同的,商标无效的原因是在权利形成之时即具有的,因此宣告无效的效
商标使用权税率是怎样制定的?(什么是商标权)
知识产权的使用,普遍必须有相应的措施和法律条文去保护,商标不仅仅要申请申请注册,在使用商标的情况下,还会收取相关的税率。商标在使用的情况下,必须收取相关的税率的。那么,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带有关于商标使用权税率是多少的知识吧,以供大家参考!一、商标使用权税率是多少在中
商标权行政保护成效显著(什么是商标权)
2017年,工商总局商标局着力推动商标工作重点向申请注册确权与保护维权并重转变,制定了《商标局2017年商标权保护工作要点》《商标局落实2017年商标权保护工作要点工作方案》,确保各项任务分工取得实效。(一)切实遏制商标恶意申请注册行为。面对商标恶意申请注册行为日趋规模化、专业化
商标权的消灭(什么是商标权)
商标权的消灭,是指申请注册商标权利人所享有的商标权在一定条件下丧失,不再受法律保护。商标权因申请注册商标被注销或者被撤销而消灭。一、申请注册商标的注销这是指商标主管机关基于某些原因取消申请注册商标的一种管理措施,是商标权的正常消灭情况。在下列情况下,商标局能够注销申
商标权内涵(什么是商标权)
目前为止,学者们对于商标权的含义并未达成完全一致的看法。最有代表性的主要有以下四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商标权是注册商标人对于其申请注册的商标所享有的权利(张序九,1997);第二种观点认为,商标权是法律赋予商标所有人的支配其申请注册商标之权利(刘春田,2000);第三种观点认为,商标权是注册
商标授权(什么是商标权)
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意识到能使1个商标成长强大的方法。一般而言,有些公司让别的公司使用自己公司商标名称去生产自己公司生产不了的产品,其次把自己公司的商标知名度提高。为了这个目标,无论我们是想扩大商标的知名度还是抓住与别的商标合作的机会,商标使用的许可是必备条件。以下是几个商标授权许可中必须注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