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在先权利 反对恶意
保护在先权利 反对恶意抢注获取商标权的基本途径是申请注册,新商标法1个突出的特点在于对申请注册商标提出了比较全面的正当性要求。新商标法规定,申请注册商标不得损害别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申请注册别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这一规定是在对1982年商标法和1993年商标法以及实施细则的实施经验进行总结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具有两个基本层次:一是对在先权利的保护,二是反对商标抢注。申请注册商标不得损害别人现有的在先权利,属于国际惯例,世界各国的商标法中都有明确的规定。因此,新商标法增加这方面的规定是必要的。新商标法没有明确在先权利的具体内容,这个问题尚有待其实施细则去规定,一般应包含申请注册商标权、企业名称权、外观设计专利、姓名(包含笔名、艺名)权、著作权等。禁止以不正当手段抢先申请注册别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外国商标法中也有类似规定。按照1982年商标法的规定,经商标局核准申请注册的商标为申请注册商标,注册商标人享有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据此认为,商标仅有经核准申请注册后才受法律保护,未申请注册商标不受法律保护或者至少在商标法上找不到明确的保护依据。该商标法实施以来,尤其是1990年以后,由于一些企业商标保护意识不强,经其使用并产生一定影响的商标被别人抢先申请注册的事件时有发生。1993年,商标法以及实施细则进行相应的修改,各自增加了撤销申请注册不当方面的规定,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曾依据上述规定撤销过一些不正当抢注的商标,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同。新商标法规定,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不仅能够利用撤销申请注册不当程序来反对商标抢注,并且还能够通过异议程序提前阻止抢注,这显然有利于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及时主张其权利。新商标法关于代理人进行注册商标方面的规定,是要求注册商标具有正当性的另一项重要内容。新商标法采取国际通行的方式进行规定,代理人或者代表人未经授权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申请注册的,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能够提出异议阻止申请注册,也能够在取得申请注册后通过撤销申请注册不当程序撤销该申请注册,还能够请求商标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人民法院禁止该代理人或者代表人继续使用该商标。
商标在先权(什么是商标权)
关于在先权的概念,国内外学者尚未取得一致看法。有学者认为,相对于商标权而言,在先权系指别人在待申请注册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注册以前依法享有的民商事权利。还有的学者认为:在先权利(priorright),或先前权利,严格讲不是法律上的1个特定概念。人们通常所说的在先权利,是指同一权利客体,能够同时或
在先权概念(什么是在先权)
结合我国法律、TRIPS协议以及他国际公约对在先权之表述,知识产权在先权可定义为同一知识产权客体的最先完成者、使用者依法享有的要求该客体的在后完成者或使用者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以外观设计专利权为例,在该外观设计上可能存在的在先权利包含商标权、著作权、企业名称权、肖像权、知名商品特有包装或
现实中申请注册商标有什么"在先权利"(怎么申请商标注册)
本篇文章我们将对在先使用的有一定影响的未申请注册商标权、被代理人、被代表人的未申请注册商标权专门作出说明,这里我们先对(商标法)第31条前半段中的在先权利作一说明。(1)在先企业名称、字号权。别人在先登记、使用并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企业名称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知识产权在先权的权利内容(企业要怎么申请知识产权保护?)
不同知识产权在先权的权利内容不同。有些权利,如优先权仅为程序上的权利,有些权利如禁止权及损害赔偿请求权则为实体上的权利。知识产权在先权的权利效力亦有不同,若在先权为著作权,则其具有绝对的法律效力,即有权禁止别人在商业活动中以任何方式使用该作品,因侵权行为受到损失的,有获得赔偿的权利。而有些在先
商标与在先权利的冲突(什么是商标权)
权利的合法性和权利发生冲突,是构成在先权利的必要条件。不同的法律制度,赋予权利不同的内涵,但权利客体本身的性质却可能导致权利的外延交叉或重叠,这种交叉或重叠现象,即可构成权利冲突。当存在于同一或类似客体上的诸权利属于同一主体时,各权利自然相安无事;当其分属不同主体时,就有可能造成权利的冲突。如
与别人在先权利相冲突的申请注册商标之处理(怎么申请商标注册)
(一)保护在先权利的原则保护在先权利的原则在各国商标法中均有体现。我国《商标法》第9条规定,“申请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别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第31条再次强调,“申请注册商标不得损害别人现有的在先权利”。法国知识产权法典规定,侵犯别人在先权利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并列举了在先权利的类型
知识产权在先权的禁止权(企业要怎么申请知识产权保护?)
在先知识产权人享有禁止别人在商业活动中使用其知识产权的权利。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其权利人拥有的禁止权的范围亦不同,现分述如下:1在先著作权人的禁止权若在先权为著作权,则其权利人享有非常宽泛的禁止权,其有权禁止任何人在商业活动中使用该作品,也有权禁止别人以该作品作为商标标识进行注册商标或与具体
知识产权协定商标与在先权利冲突(申请知识产权需要注意什么)
商标法第九条要求申请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别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第三十一条再次规定申请申请注册商标不得损害别人的在先权利,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还规定了违反第三十一条的法律后果是能够请求撤销相关申请注册商标,这表明商标法对在先权利保护的重视。在先权利能够成为注册商标的阻却事由和撤销申请注册事由
怎样理解商标法规定的在先权益(什么是商标权)
在先权益包含在先权利以及受法律保护的某些利益。《商标法》第九条明确规定,申请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别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注册商标不得损害别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申请注册别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所谓在先权利,是指在系争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注册日以前
在先权利与未申请注册的但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保护(注册商标如何申请)
在先权利与未申请注册的但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保护如上文所述,商标法第九条与第三十一条规定了对在先权利以及未申请注册但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给与保护是针对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注册,相对于TRIPS协定第十六条明确规定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不得损害任何现有在先权的规定,中国商标法并无明确规定已获申请注册的注册商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