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地免缴的城建税是否回所在地补缴?
【问题】部门地区免交城建税,施工企业是否应在驻地补交这部分城建税?假如应补交,那么在外地交1%、3%、5%的比率是否回所在地西安后都应交到7%? 【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税暂行条例》(国发[1985]19号)第五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管理、纳税环节、奖罚等事项,比照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有关法规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国务院令[1990]第60号)第六条规定:“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管理,按照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有关规定办理。”(1994年以后为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三税)。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管理应按三税的规定来办理,因此,对施工企业假如属于在应税劳务发生地缴纳营业税的情况,那么该地免缴城建税,则施工企业不必回到机构所在地补交这部分城建税。 假如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按照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土地或者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纳税申报而自应当纳税申报之月起超过6个月没有纳税申报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的情形的,那么应按补缴地的营业税规定处理,机构所在地有免税规定的则能够免税,假如没有免税规定,则要于缴纳营业税的同时缴纳相应的城建税。假如应补交,而应按回到机构所在地的税率补缴税款,西安为7%补缴城建税。
研发机构购买国产设备后销售是否补缴退税款(研发费与补贴申请)
研发机构购买国产设备后销售是否补缴退税款【问题】某研发机构已经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企业,根据财税〔2009〕115号和国税发〔2010〕9号文件规定,研发机构购买国产设备能够全额退还增值税。该机构于2009年10月购买固定资产,取得专用发票并认证,已取得了增值税的退税款。由于工作必
施工地免缴的城建税是否回所在地补缴?
施工地免缴的城建税是否回所在地补缴?【问题】部门地区免交城建税,施工企业是否应在驻地补交这部分城建税?假如应补交,那么在外地交1%、3%、5%的比率是否回所在地西安后都应交到7%? 【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税暂行条例》(国发[1985]19号)第五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
补缴的土地出让金怎样进行摊销?
补缴的土地出让金怎样进行摊销?我公司购入一幢厂房作商业开发,由于厂房属于工业用地,我公司必须补缴土地出让金,请问土地出让金应怎样进行摊销?答:上述公司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应作为无形资产。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五条、六十七条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二条所称无形资产,是
忘记缴纳专利费了怎么办?能不能补缴?(专利费需要注意什么)
专利授权之后必须维持其有效性就必须按照各国规定按时交纳专利年费,就例如在中国,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专利权利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因此为了维持授权专利的持续有效,专利权人每一年均按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专利年费。话说专利是要交多次费用的,一开始的情况下要
地税局要求补缴企业所得税是否符合规定?(企业所得税是什么)
地税局要求补缴企业所得税是否符合规定? 问题描述: 我公司为一般纳税人,按季度向国税局申报企业所得税,可最近地税局也要求我们补交企业所得税,经咨询国税局告知企业所得税应有国税局统一负责,不让往地税交,可地税一直催缴,想问一下地税局是否有权限征收企业所得税?这钱应该交吗?是否符合税
补缴的税款是否征收滞纳金?
补缴的税款是否征收滞纳金?延期申报预缴税款小于实际应纳税额,对补缴的税款是否征收滞纳金?答:不征收滞纳金。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期申报预缴税款滞纳金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753号)规定,《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七条要求,纳税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经税务机关核准,能
补缴以前年度企业所得税款怎么处理?(企业所得税是什么)
补缴以前年度企业所得税款怎么处理?【问】1、我公司在2010年10月份补缴了2009年度的企业所得税19万元,应怎样做账务处理?要调整以前年度损益吗?对于补缴的企业所得税会影响2010年的纳税申报数据吗? 2、对于未实现的汇兑损益在做季度所得税申报时是否应计入应税所得? 【答】1